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经州招考办研究决定,现将我州招考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2年12月20 日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详见附件《黔西南州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我州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考人民警察15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望谟县公安局02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减少了1个招考计划,全州实际招录150个职位。由于普安县公安局05职位计划招录5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4人;贞丰县公安局05职位计划招录1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0人;册亨县公安局05职位计划招录2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1人。共减少3个招录计划,实际招录147个职位,进入体检环节147人。
兴义市公安局02职位计划招录6人,其中杨勇、李有权两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第六,且体能测评均合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杨勇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7:30到黔西南州体育公园集中参加体检,8:00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勿饮酒,不吃火锅、麻辣烫之类的腥辣食品,不要服用甘草制剂,维生素C类药。晚上8:00后禁食及禁饮含糖食品及饮料,体检当天上午需空腹参加,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每位考生体检时需交260元的体检费(由领队收取);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者取消体检资格;
5、请考生亲属、朋友不要陪同前往体检。
四、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录用公示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黔西南州招考办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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