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2005〕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与主持、电视编导、文字编辑、摄像记者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精神,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择优聘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窗口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确保人员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播音与主持3名(男性2名、女性1名);电视编导1名(男性);文字编辑1名(男女不限);摄像记者1名(男性)。
国内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聘用后不占本次招聘岗位名额。
四、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有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播音与主持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6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电视编导、文字编辑、摄像记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电视编导、文字编辑职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播音与主持、摄像记者职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得兼报;
5、相貌端庄,气质高雅,身体健康;
6、语言流畅,吐字清晰,会讲普通话,报考播音与主持岗位人员要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五、招聘程序、办法
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招聘信息的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核准后,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内容、形式,报名时间、地点、方法等有关事项。
2、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未就业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现实表现证明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ƒ应聘人员提供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原则上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至2012年12月25日18:00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7-68989635
3、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编办、公安局、计生委、财政局、文广新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职责,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止报名前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确认通过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播音与主持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视编导、文字编辑、摄像记者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异地命题,聘请异地考官,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内容为两部分: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试镜)。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时间10分钟。
实际技能操作(试镜):根据岗位要求,播音与主持职位进行试镜,摄像记者进行实际技能操作。时间10分钟。
应聘电视编导、文字编辑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结构化面试(100分)。
应聘播音与主持和摄像记者职位的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50分)和实际技能操作(试镜)(5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若干个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填写《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印发《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通知单》,有关部门凭此通知单办理人员聘用、入编、岗位登记、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密组织,规范有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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