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测绘院的工作实际需求,需招聘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测绘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52年,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承担着天津市基础测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项测绘任务,承担着天津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航空遥感技术(RS)及全球卫星定位(GPS)技术应用及地图编印任务等。座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
二、成立招聘委员会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11全日制大学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4、要求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原则上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1月29日(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测绘院网站(www.tjch.com.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压缩提交至邮箱tjchrsc@163.com(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专业、学校,所有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和格式为“姓名.rar”)。
(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核
我院招聘的专业和所招聘的岗位为测绘及地理信息专业,专业性比较强,采用考核方式。考核办法为:面试考核与审核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考试成绩及学校推荐表中鉴定相结合,其中:面试成绩占60%,本科和研究生期间考试成绩占30%,推荐表中鉴定占10%。
考场设在天津市测绘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最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并具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以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022-23954025022-87150538
《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报名表.zip》来源于天津市津门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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