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阅读:1264 次 日期:2012-12-07 14: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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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安排,现对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及其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2年12月11日(8:00-11:30,15:00-17:3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

三、审核单位

资格复审工作由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报考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无效);在职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材料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六、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八、递补

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九、其他要求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前1天,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面试后若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申请》,否则将视为违纪人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0691-2122475

附: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doc

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doc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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