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湘教通〔2012〕24号)《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列人员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专家审查,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11月27日-12月3日)向天心区教育局反映、投诉。
反映、投诉电话:85128776 85159995 85153667。
另:证书发放时间为2012年12月10-14日,地点为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天心区天剑路282号天心区教育局四楼),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人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同时发放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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