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对象(含补办证书),请务必于11月26日(周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到龙湾区教育局政工科414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因工作繁忙,其他时间恕无法接待,请大家相互转告。联系电话:86354420。
龙湾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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