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选调办公室主任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359 次 日期:2012-11-09 08: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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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嘉市组[2010]21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文件规定和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工作需要,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系嘉兴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坐落在烟雨路七一广场。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是以展示中国共产党“一大”南湖会议及党的光辉历程为主题的中国共产党党史陈列馆。先后被中央有关部委授予“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等称号,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办公室主任1名(相当副科职级)。

三、选调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职,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公务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3、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含五县二区)。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1日-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到嘉兴市花园路616号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院内1号楼四楼1316号报名。报名时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中小学教师报考,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

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嘉兴市花园路616号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院内1号楼四楼1316号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8名入围参加面试。(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报名不足8人(含)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

3、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岗位匹配度、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有放弃面试者,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低于1:2,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4、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

考核由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7、聘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和聘用手续。拟任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任职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改聘到与其职务或能力相适应的其他岗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http://www.nanhujng.com)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zjjxrs.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73-82872101  0573-89979713

嘉兴市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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