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综合性检验机构,隶属于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考条件、专业及职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微生物学、分析化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熟悉色谱、质谱、常规理化或微生物分析检测技术;
3、招聘岗位:化学分析及食品检验相关专业4人;微生物检测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从 “漯河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各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3、报名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中段路西国家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7室。
4、报考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质监局人事科统一组织。招聘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部分包括单选、判断、简答、计算等题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拟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
结合所报考的专业类别,分别拟定实操课目及评分细则,主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水平。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市质监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拟定招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于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gjrzp.org(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省局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人事代理,由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并由单位缴纳其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395-2613013,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东段,邮编:462000。邮箱:wangpeng7679@126.com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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