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三峡学院网 阅读:644 次 日期:2012-11-07 17: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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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第6号令)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一、人才招聘工作原则

1.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条件,把握标准;

3.优化结构,按岗聘用;

4.规范程序,过程透明。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行政人员等131人(招聘岗位、部门等详情请见附表)。如果所在部门缺兼职辅导员或有支教任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首先从事3年政治辅导员工作或支教1年。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者,正接受纪律审查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4.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表);

5. 招聘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教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近3至5年有不间断的科研成果产生,核心期刊论文不得少于3篇,其中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属于CSSCI、EI、SCI检录的文章不少于2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1—2件。

(3)至少能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6. 招聘硕士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毕业于211或985重点大学,或学科在全国排名靠前的高校。

(2)属于学术型全日制2013年应届普通硕士毕业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管理类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专业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八级),艺术、体育类学科适当放宽;计算机水平要求通过国家二级等级考试。

(5)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作品)1篇(件);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类学科不得少于2篇(件)一般期刊学术论文;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7.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待遇

(一)院士

1. 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全装修住房一套,赠送车库使用权,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

2. 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费80万。(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3. 提供学科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4. 免费配送电脑、安装电话,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的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5. 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30万元的岗位津贴;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6. 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二)教授待遇

1. 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指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免费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15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工作满五年的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 教授(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购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8万元,其他学科6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3. 教授

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费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5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三)博士

1. 数学、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电子技术、机械工程、环境科学工程、计算机科学、管理学、体育科学、艺术学、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13个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5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 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4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其他学科3万元;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可随调,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除院士外)的服务期至少为八年;如系夫妻同时应聘,除购房补贴只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分别享受。

(四)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待遇

动漫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住房补贴1万元, 科研启动费5000元;日语、法语、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住房补贴5000元,科研启动费5000元。

(五)上述人才中特别优秀者其待遇可以面议。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岗位竞聘,分别采取学术报告、面试、试讲、实验操作、即兴演讲、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本人简历一起发至招聘计划(附件)中各学院联系教师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硕士或教授)、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如:博士、工程管理、东南大学、张明、土木学院)。简历里应有应聘者照片。

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 关老师 严老师

联 系 电 话 :023 – 58102307 58102397

电子邮箱地址:sxxyzjk@163.com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得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初步名单。

参加复审须准备下列材料:

1.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六级(专业八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 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 若科研论文被收录的须带收录证明原件。

(四)考核办法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

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讲题自拟,时间60—90分钟。

2.专业教师考核

采用试讲或者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讲课前2小时到人事处专技科现场抽题准备,讲课时间为20—30分钟。

(五)预录

按照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

(六)体检

被预录人员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报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接收。

(七)政审

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组织审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的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送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八)公示

对拟录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送重庆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重庆三峡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3.以人事代理形式引进的人员,学校与之签订3年合同,合同期内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与在编人员同级同岗同酬,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购买五种社会保险。工作满3年后,由人事处、业务主管部门、所在部门以及服务对象对其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同时转为国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考核合格但又不属于优秀的,经本人同意可以按照人事代理续聘合同。

4.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招聘计划(教授、博士)

2. 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招聘计划(硕士)

3. 重庆三峡学院2013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工作人员计划

更多信息请查看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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