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教育局的通知,因2012年上半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发放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较晚,我县原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已经结束。目前尚有部分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期望能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虑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处于改革试点阶段,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同意,给予上述申请人一次补报名机会。现将我县申请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全国统考通过申请人员补报事项进行公告。
一、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申报补报时间为11月8日-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3日。
二、资格与条件
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三、补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在补报名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51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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