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市(驻深机构除外)范围内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法官4名、法官助理3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员级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内。公安警员系列人员和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级和待遇;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本科必须为全日制法学(030101)专业;
3、法官助理职位需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以下;法官职位需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以下;
4、法官助理职位需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职位需曾经担任过法官或者检察官;
5、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区人民法院1702室。联系人:徐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86608025、86608023。
2、报名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表(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nsqfy.chinacourt.org/下载);
(2)本人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资格证副本等(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另外,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院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法官和法官助理职位分别确定前6名和前5名为考察对象。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体检和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和任前公示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对拟选调人选公示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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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法院选调报名表.doc》来源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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