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推比选水城县执法监督管理局局长工作自2012年8月启动以来,经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测试等环节,现已进入比选环节。为圆满完成比选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临时通知。
二、参加比选对象
根据水城县执法监督管理局局长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2012年8月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2012年公推比选县执法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实施方案》,按职位与人数1:7比例确定参加比选对象(笔试成绩附后)。
三、比选工作有关事项
比选对象分别进行个人陈述,参加比选对象按抽签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比选对象根据陈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好陈述准备。比选结束后,根据笔试、比选(笔试和比选成绩各占50%)折后综合成绩,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排序,按职位与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重点差额考察(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经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按职位与人数1:2提交中共水城县委常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
四、纪律要求
比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义务监督员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防止出现拉票、说情等干扰比选的行为。比选对象在比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按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水城县“公选办”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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