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第二期)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341 次 日期:2024-10-25 16: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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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聘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第二期)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限女性(原招聘方案男性已招满)。

四、招聘条件、服务期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永德县户籍。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及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5.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5.2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服务期限

一年。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永德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安路17号),联系人:鲁开仙,联系方式:521141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00。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根据招聘条件,由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我局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折算,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笔试成绩将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即进行面试,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3.综合成绩公示。面试结束,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排名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审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拟审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审察将由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有无犯罪记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审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张贴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名单报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定后,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内容及相关待遇情况,劳动合同书签订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六、工作职责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永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书作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内管理依据,协议期满,服务自行终止。

(三)服务期间,以服务范围大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期一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聘用期间,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如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补助4500元(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经费从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

附件:永德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https://www.yongde.gov.cn/info/1065/1567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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