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2016〕182号)和《 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 一 )一类岗位(身份不限的普通岗位、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
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为123.94分。
( 二)二类岗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为95.41分。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市、 区)人社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直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市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报考各县(市、区)
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三、资格复审的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4天前的17:30,例如6月1日开始面试,则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7:30。
四、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一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2:1,经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进入资格复审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 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排名,岗位排名前15名的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五、资格复审的时间
一类岗位:2024年 5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类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的地点
( 一)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44号。
( 二)各县(市、区) 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
2.施甸县: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 335号(沙坝社区公租房对面)。
3.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文笔小区 272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1号。
5.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 29号。
七、资格复审流程
( 一)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 二)考生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生将《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签字后交同级人社部门,完成资格复审。
八、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 口簿(应聘岗位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提供),《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资格复审时,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按照《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以上2类定向招聘岗位所需表格请在《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同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1份。
九、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进行公示。
十、注意事项
( 一)资格复审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应聘人员无法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所报岗位向同级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考生应书面委托被委托人
在规定时间持相关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 二)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面试,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弃的,请在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前向市、市(县、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放弃面试,否则即视为扰乱保山市人事考试秩序。
(三)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管部门在考察环节对这类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参加资格复审的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 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若届时因个人原因(如考试成绩不合格学校不准予毕业)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须承担取消招聘资格等后果。
未尽事宜请向同级人社部门咨询。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62447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22753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7423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监督电话:
中共保 山市纪委保 山市监委监督举报 电话0875-12388
附件【附件1 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 2024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16日
来源:https://www.baoshan.gov.cn/info/5466/99836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