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兴市空军飞行员招生初选工作通知
来源:平湖教育网 阅读:1624 次 日期:2012-10-25 09: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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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高中学校:

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安排,现将嘉兴市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时间、地点

检测于2012年11月5日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勤俭路975号)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自荐条件

1、普通中学应届、男性高中毕业生(文理不限),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浮5%以上。

往届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具体工作

各学校根据县(市)招生机构的要求,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工作。学校按照空军制定的《自荐条件》,对基本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年龄、文化成绩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按照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标准进行检测把关;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要认真填写《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由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学校于11月1日前将推荐的学生名单上报县(市)招生机构,县(市)招生机构汇总后于11月2日前上报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并按要求组织学生于11月5日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检测。

四、学生需带物品

1.高二期末成绩单(学校大排榜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未办身份证的带户口簿),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3.填写后的《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

五、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南京选拔中心将派招飞宣传人员深入一线,协助各县(市)教育、招生机构和重点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请各县(市)招生机构加强对学校宣传动员工作的指导,派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二是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学校的推荐把关是招飞工作的关键关口,直接影响招飞工作质量。请各县(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掌握推荐标准和条件,把好生源质量关,对身体明显不符合条件和文化成绩明显不达要求的不作推荐;对双眼视力在E字表0.9以上的预估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学生应尽量保留,交由初选组结论。

三是做好上站学生的管理工作。请学校根据计划严密组织上站学生参加检测,要有专人带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学校上报的初选上站学生数要统计准确,不应限制初选检测上站学生数量,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站,不得私自变更上站时间,确保招飞初选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对初选合格的考生,学校要重点管理,并做好参加复选的准备。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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