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重庆市人社厅官网 阅读:786 次 日期:2023-11-13 09: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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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52CS),决定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选择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线上报名请将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

(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

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4),同时将推荐表和本人与重庆市教委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协议以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投递至809431569@qq.com,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线上报名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线上报名通过的考生,携规定材料按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及现场报名考生均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24日(星期六)下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1.面试项目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综合表达等能力。面试各项目时间均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任一环节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签约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现场与招聘学校、长寿区教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考生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签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服务6年,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1年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要求,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250762);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公告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推荐表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pdf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推荐表.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1/t20231110_1254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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