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山街道社区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懂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温州市区户籍(鹿城、瓯海、龙湾等三个区),男女不限。
5、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年龄和户籍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将军桥荣新路51号,景山街道组织人事办408,联系电话:88523257。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招考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别计入总成绩。
2、依笔试和面试考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考生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四、录用办法:
1、体检。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街道组织人员到拟录用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居住地进行调查政审,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和道德品行等表现情况。
3、聘用。政审合格后,由街道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并签订政府雇员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按照景山街道的相关规定落实。
本公告由瓯海区景山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
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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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景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温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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