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曲靖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客观题考试)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3737 次 日期:2022-09-09 1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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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靖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客观题考试)

一、请广大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或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完成“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考前非必要不离滇、不跨州市流动。建议应试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二、应试人员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当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及曲靖市司法局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未按曲靖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离管控,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曲靖市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试人员因所在居住地实施静态管理或封控、管控措施,或者本人有涉疫相关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统一管控,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考的,按弃考处理,不影响下一年度考试报名。

四、应试人员于9月7日至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网页刊载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应试人员本人知悉告知疫情防控事项,承诺参考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五、请应试人员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应当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当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七、“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曲靖考区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采样时间无法查询、查证的,按核酸检测时间起算。

八、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流程处理。

九、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建议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7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曲靖市司法局。

十、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核对确认司法部网上报名系统中所留手机电话号码正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话和短信接收功能等通讯畅通。如遇曲靖考区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则按照疫情防控最新公告执行。

十一、具体疫情防控事宜请参考近期曲靖疫情防控通告及政策提示(附件1、附件2、附件3)。

曲靖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已发生外溢。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1373个,中风险地区1186个,昆明市盘龙区现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1个,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守牢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

入(返)曲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曲靖防疫”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包括:入住民宿、客栈、自建房、出租屋)或酒店(宾馆)报备,如实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查验

入曲交通卡口、车站、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社等住宿场所,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的要求,7天内有省外、边境口岸城市和昆明市盘龙区旅居史入(返)曲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精准管控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或健康码红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或健康码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五)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六)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对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检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7日内有新疆、海南三亚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已在市外完成3天及以上集中隔离的人员,入曲后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离开之日起计算。不具备居家条件的,或不按要求落实严格居家健康测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上述地区抵曲时间超过7天的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九)对7日内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入曲“落地检”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核酸检测

在全市的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交通卡口,为7日内有省外、边境地区和昆明市盘龙区低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落地检”。各地建城区设免费核酸采样点,组建流动采样队,为7日内有省外、边境地区和昆明市盘龙区低风险区域旅居史驻留曲靖人员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

五、履行责任

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亮健康码和行程卡,自觉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地区。入(返)曲人员请密切关注入曲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此前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各地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4日

附件2:

曲靖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提示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防疫情输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曲靖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提示如下:

一、有关地区入(返)曲人员防控政策

(一)西藏入(返)曲人员。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青海入(返)曲人员。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四川入(返)曲人员。即日起,对四川入(返)曲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其他有疫情地区入(返)曲人员防控政策

(一)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入曲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经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其他入(返)曲人员防控政策

对所有省外和边境口岸城市入(返)曲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曲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合理调整外出计划

近期有外出计划的,请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五、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

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入(返)曲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或核酸检测结果,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附件3:

曲靖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贵州省贵阳市发生本土疫情。我市与贵州省人员来往频繁,输入风险较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曲靖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关注贵州省贵阳市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二、8月28日以来有贵阳市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须通过电话或亲人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或核酸检测结果,造成疫情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四、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入曲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经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六、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来源:https://www.qj.gov.cn/html/2022/tzgg_0908/104834.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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