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23周岁以上;
3、杭州市拱墅区户籍的公民或工作单位及长期居住在拱墅区的公民;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6、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可适当放宽条件。
报名时应提交本人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10月25日
报名地点:拱墅区人民法院2505室联系人:朱霞玲电话:88278345
拱墅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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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拱墅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来源于杭州拱墅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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