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场申请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昆明市司法局网站 阅读:19941 次 日期:2022-03-11 14:05:5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场申请疫情防控告知书”,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昆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按照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工作时间安排,昆明市司法局将于2022年2月16日—24日在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楼134办公室,分批次组织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现场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材料,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昆明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申请人疫情防控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疫情防控要求

1. 申请人按司法部网上预约时间分批限流到现场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有序进入134室提交申请材料。

2. 申请人“云南健康码”认证结果为绿码的,并且“行程卡”显示未来自或没有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港澳台、国外国家及地区的,经向工作人员出示,可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消毒防范、间隔1米以上排队等候等防疫检测工作措施。申请人过程中不得有陪同人员,仅限本人到现场办理。

3. 提交申请材料期间,遇有申请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者,昆明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流程处置,该申请人材料延期提交。

4.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集中提交申请范围,待确保身体健康后,再自行联系提交申请材料:

(1)最近14天以来有过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症状;

(2)曾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最近14天以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4)最近14天以来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

(5)最近14天所在小区有疑似、确诊病例报告,小区尚未解除隔离封闭的;

(6)最近14天以来去过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7)最近14天以来与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8)最近14天以来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旅居史。

二、 责任追究

申请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不予接收申请材料。申请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sfj.km.gov.cn/c/2022-02-11/4274073.s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