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滁州市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979 次 日期:2021-07-29 17: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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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促进县域内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良好氛围和良性竞争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公平竞争意识。使城区中小学校师资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和加强,进一步增强城区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坚持实际需要、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取量化打分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岗位

全县范围内二、三类小学和初中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教师。本次计划选调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4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违反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4日以后出生)。

4.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属交流到其他学校的,需由流入学校另附从教说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3)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并由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章的《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需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教学比赛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等文件材料。(附本人签名的所交材料目录和相关获奖文件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文件需提交文件首页及姓名所在页,文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印章)。

4.报名有关事项

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选调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选调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减1”的原则确定该学科选调计划数。

5.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量化积分

依据《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量化积分表》(见附件2)标准,分学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积分。能力水平项积分分值为0分的不予选调。

(四)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量化积分分值,按报考学科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员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量化积分分值并列的情况,则按照能力水平项目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职称项目分值高低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量化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量化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本次选调计划的岗位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所有选调人员调入后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暂无相应岗位的,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每位入围教师不得放弃选调。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地市的公开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6721261(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86;0550-6730884

附件1: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量化积分表.doc

附件3:2021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279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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