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实验人员公告
来源:塔里木大学人事处网站 阅读:1379 次 日期:2021-07-19 1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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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辅队伍建设,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23名,岗位性质为同工同酬编外聘用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23名。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7.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21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电话联系相关老师确认。 

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

2.《2021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均需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

4.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

5.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塔里木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考试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不设开考比例要求。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按照1:3设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师德师风规范、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常识、高等教育心理学常识及塔里木大学校情。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

1.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查,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根据情况,从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各学院组成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审批后,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按同工同酬享受编外人员待遇。首聘3年期满,考核优秀优先转为学校人员总量(编制)内人员。

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1年8月15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7-4680965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0997-4682862(鲁老师)

附件:1.2021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

塔里木大学

2021年7月15日

来源:https://rsc.taru.edu.cn/info/11135/2713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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