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珠区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881 次 日期:2021-07-13 1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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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6名,主要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选用:有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1年7月13日至7月22日(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文件包发至指定邮箱:huazhouanjian@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华洲街雇员-姓名,附件:上传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压缩包,具体如下:

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将对报名考生发送的邮件进行回复,并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试事宜。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街道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华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华洲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3日

附件: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376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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