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0年下半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递补人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递补人员体检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一)递补人员
根据《公告》关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的规定,因报考三台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33006065)总成绩排名第1名考生魏佳鑫(准考证号:3121060101217)在考察环节自愿放弃,现依次递补报考该职位总成绩排名第2名考生。
(二)递补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招录 名额 |
职位 排名 |
备注 |
三台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060102217 |
1 |
2 |
进入递补体检考察 |
(三)体检安排
1.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请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当日早上8:00前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旗杆处集合(详细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体检队伍统一离开集中地点前往体检医院时仍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2.体检费用。体检费预计55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亦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准备现金)。
(四)体检的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参加体检人员需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并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附件,“体检当日体温”栏目暂不填),报到时上交承诺书。
5.参加体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七)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二、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2531499)。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二)递补。根据《公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16-2531499。
附件:健康筛查承诺书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2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7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