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3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9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相片栏应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光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计划生育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4);
(7)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6)。
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sfj@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编号)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咨询人:姚小姐;
咨询电话:0755-88211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题目为主观题,注重考核报考者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文字功底、适岗能力。因疫情原因,如报名人数较多的,或将采取线上笔试形式。
2.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向下一位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东院区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司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9726;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二)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909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