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2021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2021﹞-161要求,为切实做好隆阳区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现将隆阳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隆阳区设150个岗位,全部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部面向山区学校。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
小学 | 本科 | 120 | 27 | 26 | 28 | 4 | 11 | 11 | 13 | ||||||
初中 | 本科 | 30 | 3 | 3 | 6 | 4 | 2 | 2 | 2 | 4 | 2 | 2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国民教育2021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础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教师资格有关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ETC)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前(即2021年8月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截止时间到2021年5月31日)。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6月4日,每日8:00—18:00。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地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系统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ETC)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前(即2021年8月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疫情防控提醒:考生须进行行程卡、云南健康申报,并按照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8:00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通过笔试和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分数加面试分数等于总成绩(在确定体检人选、拟聘用人选等过程中,如果同一岗位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一)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类: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考务管理
(1)考点设置:按准考证上的考点设置为准。
(2)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违纪违规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成绩公布:2021年7月15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6.查分: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2021年7月17日11:00前向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小数进一)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若因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规定面试人员比例则在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隆阳区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机构已认定证明)等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体检
1.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小数进一)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面试考官临时派遣;面试考生严格实行代码制;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的有关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2.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分学科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学段、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出现两个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组织该类考生进行二次面试,以二次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要求,体检的医院应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届时,隆阳区特岗拟聘人员体检工作将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五、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云南省202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并加盖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上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转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隆阳区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以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网上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作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信息,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高考防疫工作标准,制定特岗招聘工作防疫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招考事项以“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
七、本公告由隆阳区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2160711(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558
0875-2122456
隆阳区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01525537-2-/2021-0525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