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古城城区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州、市相关文件和《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大理古城城区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大理古城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五华社区、魁阁社区、玉洱社区、银苍社区、绿玉社区(原居民户)、西门社区。
(二)南门村委会10组(上菜园部分)、16组。
(三)东门村委会10组、11组、12组、13组、14组、15组。
银桥镇、太和街道办、下关街道办、开发区、大理古城招生范围外大理镇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不属于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
二、招生原则
(一)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入学。
(二)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市内非大理古城城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若城区学位不足时,按积分统筹调配至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周边学校。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接受小学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不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
2.户籍要求。适龄儿童户籍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招生范围的,按户籍就近学校划片免试招生入学;在2021年6月30日后,且在招生工作日之前迁入招生范围的,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调配安排入学;在招生工作日以后迁入的,纳入次年新生入学招生。
3.居住证要求。随迁子女和父母双方均在大理市办理了居住证,且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一方在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办理了居住证,申请入学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落款日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4.大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大理古城招生范围所在地长期居住,具备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须有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固定住所。
(二)报名材料
1.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2.非大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相应积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大理市内非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固定住所,必须提供:
(1)就读申请书。
(2)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
稳定工作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①经大理州、市人社部门、度假区人社部门备案的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合同期满一年及以上);②所在工作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 之一的单据或凭证(一次性交纳的养老金除外)(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交纳期为一年及以上);③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落款日期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满一年)。
固定住所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①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证明;②有效购房合同(须交房日后)原件和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4)《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相应积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教办、中心校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联系函”(户籍地教办、中心校盖章)。
四、积分办法
详见《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和《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021年7月10日,大理古城区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
2.2021年7月11日,大理市外户籍,持有大理古城招生范围《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的适龄儿童报名。
3.2021年7月12日,大理市内非大理古城招生范围户籍,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六、报名地点
大理幼儿园(大理古城城区广武路北段)
七、报名提示
(一)报名时只采集适龄儿童的相关信息,报名的先后顺序与是否能入学和就读学校无关。不服从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家长在报名日前提前排队、排号无效,报名点不接受报名。
(二)因报名地点场地有限,附近不便停车,请家长尽量步行或乘坐公交车前往,请不要带小孩到报名点。
(三)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虚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特别提示:本公告招生范围仅为大理古城城区招生范围户籍和持有该地居住证或本市部分符合招生条件的乡镇户籍适龄儿童,不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请及时回户籍地教办或中心校报名入学。
(五)超出规定就读年龄的适龄儿童,在本次报名中须提交上年度缓学申请审批表。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次年报名时需提交延缓学申请审批表。
(七) 现场报名时,请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好报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大理市少艺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报名要求、时间和地点,详见《大理市少年艺术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八、本招生公告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670271
监督电话:0872-2679698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教育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来源:http://www.yndali.gov.cn/xxgkml/c100380/202105/b40c5facb4d44ec3b0b44eb3a48e23f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