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阅读:1013 次 日期:2012-09-20 1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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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进人计划的通知》(曲人社[2012]43号)以及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及《曲靖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结合学校需求人才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一)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第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并列第一名者进入面试;如第二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3人均进入面试(其余依此类推)。

(二)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曲靖高级技工学校在资格复审前1至2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高级技工学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进行公示。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曲靖高级技工学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三、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由曲靖高级技工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设1名主考官。分当然评委和机动评委。当然评委7人,由学校5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机动评委2人,由教师代表组成。学校纪委书记全过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工作人员

由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设置引领员1人、候考室工作人员1人、计分员2人、监分、计时员1人。

四、面试时间

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进行。

五、面试地点

面试在曲靖高级技工学校校内进行,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实施

(一)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侯考室、侯分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二)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侯考管理员、侯分管理员。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顺序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得调换。超过通知时间30分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后果考生自负。

2、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说课室,只叫顺序号,不叫姓名。

3、考生说课,考官评分。

4、说课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退出考场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面试方式、方法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办式进行。由学校提供相关教材并指定说课范围。

(二)面试方法:按考生抽取面试顺序顺序号,引领员依次带领考生进入准备室根据学校确定的说课内容进行准备,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到时,面试考生到说课室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到时间由计时员向面试对象示意并终止说课。

(三)面试内容详见《曲靖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说课评价表》。

八、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现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九、成绩计算

1、面试总分为100分。9个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取7个评委的平均分为有效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的计算。(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十一、体检与公示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造成招考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并对拟录(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十二、录(聘)用

1、根据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及《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在11月30日前到人社局办理相关录(聘)用手续。

2、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优先录用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执行。若上述条件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十三、面试规定

1、面试工作主动接受应试人员、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2、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3、命题人员、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5、面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不得违纪违规。

6、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时,取消其面试资格。

7、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8、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9、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11、考官评出的考卷由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后统一交相关部门保管备查。

监督电话:0874617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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