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现将来宾市城区路灯管理处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考)拟录用工作人员何超琪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19日-9月25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期内邮寄(邮寄以邮戳日期为截止日期)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城区路灯管理处(地址:来宾市文辉路东1号,电话:0772-4293187,邮编:546100)。如实举报有关问题的,受法律保护。
来宾市城区路灯管理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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