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阅读:1242 次 日期:2021-04-02 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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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2021年签约招聘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3]2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签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签约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签约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本次签约招聘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及以上的2019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不含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岗位),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招聘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年4月10日

报名时间:9:00—11:30 面试时间:13:30—结束

(二)地点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运动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面试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提交材料: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经面谈组人员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进行信息采集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发放《报名表》给应聘人员填写。

(二)资格审查:由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详细查阅应聘人员相关资料,收取应聘人员《自荐书》、《个人简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并通过与应聘人员交流面谈了解应聘人员相关情况。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时,有硕士研究生或一本专业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二本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75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合格的, 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招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签约人员毕业后,拟定于2021年8月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区人社局和我单位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组织签约对象统一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我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签约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隆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签约招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与我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编制内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生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六)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隆阳区纪委监委0875-2192996

咨询电话:隆阳区人社局0875-2122753

隆阳区卫健局 0875-3037080

附: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签约招聘紧缺人才岗位情况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GZE9KpFWvJiFTKWInPH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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