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684 次 日期:2021-02-18 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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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推动我街社区戒毒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

2.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五楼),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人员范围。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要求。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空白,双面打印).xls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096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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