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95号)精神,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吸纳对象、人数及职责
(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吸纳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休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人数:共40名。具体为:17个街镇每个街镇2名共34名,区人社局6名。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就业创业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毕业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以取得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2号窗口,吴小姐电话:020-82111271
(四)报名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非广州市的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非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五)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工作人员通知进入后续环节。
四、实行排序招聘机制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聘,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流程进行。
五、考试流程
1.笔试:因疫情原因,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2号窗口,吴小姐电话:020-82111271。如委托他人代领,请携带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2.面谈人员确定: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谈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谈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合格人数进入面谈,进入面谈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再视情况启动其他人员的面谈环节;其他人员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谈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谈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合格人数进入面谈。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谈人选。
3.面谈:主要针对岗位所需能力特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从面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为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仍有空缺名额的,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按面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广州市定点医院进行,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八、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待遇和管理
待遇参照本区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分配到街镇的人员由街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人员的补贴待遇经费由区人社局专项分解下达至街镇;分配到区人社局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人员的补贴待遇由区人社局按月发放至个人。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咨询电话:020-82378993、020-82112137。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二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1).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980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