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号)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4722 次 日期:2020-11-21 17: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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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号)

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1名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及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愿意从事辅警工作;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9日至2002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民族不限。

4.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乙肝病原携带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有吸毒史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

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要求填写《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备注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电子版发送至ljsgajgbk@163.com邮箱。打印《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签字,报名时一并提交。(表格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之前。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报名时加入“龙井辅警招聘”微信群(以姓名加手机号命名),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井市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准考证发放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公安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发放地点龙井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龙井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留置看护岗(01)、警务辅助岗(02)、警务辅助岗(03)的人员按照下列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在龙井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集合点名,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取消考试资格。

2、测试地点:龙井市公安局。

3、测试项目及标准:4*10米折返跑,合格时间≤13.1秒, 超过13.1秒的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

4、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因故更改的,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0:3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按要求提交《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将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龙井市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待遇与管理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辅警一经聘用,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员额管理人员聘用期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随时解聘,并按法律法规做相应的处理。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续聘或者解聘。员额管理人员不允许调转。

十、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考生要仔细阅读《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用人单位不会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503731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龙井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9日

文档附件:

附件1: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xls

附件2: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来源:http://www.longjing.gov.cn/zw/gggs/202011/t20201119_310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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