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委托检验及相关评价,医疗器械抽检的技术支撑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24:00。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贴电子照片),使用“应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wangyinmei@mdst.org.cn)。应聘人员可提供本人简历供招聘单位参考,内容包括在校就读期间(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期间(具有工作经历者)所研究的课题、发表的论文,课题需注明主持或参与、排名、时间,论文须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作者。
每位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者反馈审核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之应聘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经折算)即为总成绩。
1.笔试。暂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公共基础、专业技术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不含直接进入复试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和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mdst.org.cn/,“信息公开/人员招聘”);
2.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mpa.zj.gov.cn,“首页/公告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和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0460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70(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 86002816,0571-86002856
附件: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二)
2020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11/19/art_1443681_58919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