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徐州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1879 次 日期:2020-10-29 1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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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综合类人才6名、教育类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要求:①招聘岗位类型为“综合类”的岗位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②招聘岗位类型为“教育类”的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体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详见《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1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新沂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

招聘岗位详见《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支付宝,在规定时限内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分辨率不小于宽180*高240像素,底色无要求)。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0年11月17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时长2小时,不指定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报名后即刻申领申领“苏康码”(确保在笔试考试前申领“苏康码”14天以上),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在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

1.报名网址上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按应届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其他未曾就业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届时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被确定为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0516)88895160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新沂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信息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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