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招聘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简章
来源:苏州人才网 阅读:1276 次 日期:2020-09-24 10: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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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招聘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15人,根据《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参照《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姑苏区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职责

岗位: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男性,15人,主要职责为纠纷调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

2、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户籍,男性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单侧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体检项目标准按招聘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室。

(3)报名程序:

①网络下载报名表。自行在苏州人才网(https://www.szrc.cn),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https://www.jcrlzy.com),下载附件《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正反两面打印1份并加贴照片。

②现场报名。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至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现场进行报名。

③资格审查。报名者向招聘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报名表》、相关资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料审核确认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如下: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要达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轮体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考试结果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https://www.jcrlzy.com)公布。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拟聘用人员将增加核酸检测和肺部CT,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5、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https://www.jcrlzy.com)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试用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问责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581091;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661转79167。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负责解释

2020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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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szrc.cn/HrMarket/Common/ArticlesDetail/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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