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3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单位及越秀区内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
(二)毕业2年以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所招聘岗位职责与义务。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水平(人均约11万元/年,含工资、考核绩效、个人及单位缴交五险一金),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街道社区摸查推荐及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0:00至2020年 9月11日24:00。
(三)网络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以“应聘者姓名+应聘公共就业岗位”命名文件(如:张三+应聘公共就业岗位),文件大小请控制在5M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xrsj@gz.gov.cn。
(四)报名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该表请自行下载填写;
2.扫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就业创业证等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书的,请一并提交;
3.免冠蓝底彩色近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中。
(五)报名咨询电话:83392032,联系人:廖先生。
(六)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核验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排序招聘机制
本次招聘实行排序招聘机制,即符合优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组织面试(第一序列),经面试且体检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再另行组织其他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第二序列)。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序列(符合优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下优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1:1进入体检环节,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第二序列(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高校毕业生)
1.当第一序列应聘人数未达到拟聘人数时,剩余拟聘名额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2.应聘人数少于剩余拟聘名额数5倍的;或应聘人数大于剩余拟聘名额数5倍且少于三十人(含三十人)的,则组织所有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
3.应聘人数大于剩余拟聘名额数5倍且超过三十人的情况,则所有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剩余名额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考试、体检及聘用公示
(一)考试形式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试时间: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笔试或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5.成绩公布: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将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体检
1.通过面试的人员,按职位拟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网址:http://www.yuexiu.gov.cn。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2.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一致时按面试成绩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三)聘用公示
1.公示结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发送聘用结果。经对外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发送聘用结果通知书;对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后证实有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其它事项
(一)对聘用人员将依法与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单位或越秀区内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分配安排,拒绝分配安排的可视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被聘用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对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关部门将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对有参加技能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入户城镇等方面需求的人员,相关部门将给予支持,保障享受政策扶持。
(三)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四)监督投诉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83188281。
(五)本公告如有其他不详或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
相关文件下载
广州市越秀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6533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