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2909 次 日期:2020-08-23 1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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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规定,为了顺利开展2020年全旗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7人。

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乌拉特中旗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学历降低至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和资格的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20日之前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或在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填写电子版《乌拉特中旗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打印后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乌拉特中旗卫健委213室。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3张(一寸蓝底,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由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及公安局派出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审核小组开展现场审核工作。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现场告知未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6)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医政股咨询。咨询电话:0478-5910399。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范围:

(一)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将会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由乌拉特中旗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由第三方组织。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试卷统一汉语制卷,答题语种只选择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七)笔试结束后,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委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限次数。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会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需要的实践能力。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聘用与调剂

(一)聘用

1.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调剂

1.本次招聘对于不同单位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面试并在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2.对需要调剂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排序,由拟聘人员重新自主选择有空缺的单位。调剂过程中,对于同一岗位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以确定调剂选择顺序。被调剂人员只允许调剂一次。

3.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乌拉特中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成立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递补、调剂等工作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方案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5910399

监督电话:0478-591098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下午15:00—18:00,上午: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乌拉特中旗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乌拉特中旗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

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来源:http://bskszx.com/html/4/Content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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