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潍坊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619 次 日期:2020-08-05 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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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人员30名、全县高层次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公立医院控制总量人员10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五)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七)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20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护士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此类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与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和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二、招聘方法、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8月 10日9:00— 8月 12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 8月 13日17:00

考生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昌乐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资格初审工作,根据要求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考生补充。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 8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 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和《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请妥善保管)。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昌乐县卫生健康局(城关商务社区5号楼411室,联系电话:0536-6290608)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毕业生”和相关医疗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应的岗位。对于需要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疗和护理两大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 8月21日上午9:00-10:30,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招聘岗位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其他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及复印件(A4纸复印,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昌乐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历(需提供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保险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且所提供材料中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保险单位和工作证明单位要一致)、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材料、现场情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和昌乐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网页(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XWJJ/)“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昌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昌乐县卫生健康局0536-6290608

昌乐县人民医院0536-6298281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招聘查询网址:

http://rsj.weifang.gov.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XWJJ/(昌乐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

附件:

附件1 2020年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docx

信息来源: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202008/t20200803_5659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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