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补充公告
按照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要求,现结合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至今已有60余年办学历史,是一所集学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一体,以培养第二、三产业所需中、高级技工人才为主的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也是全市唯一一所公办技工学校)工作实际,就2020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和岗位
(一)引进人数:4人;
(二)引进岗位:专业技术。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泸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中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代码 | 引进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职称 资格 | 执业资格 | 能力业绩 要求 |
2020001 | 1 |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若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获聘人员,聘用2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予以解聘。 | 相应专业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 |
2020002 | 1 |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 无 | 无 | |
202003 | 1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
2020004 | 1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详见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首轮引才自《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邮箱813333129@qq.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如:李四+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报名材料:①填写《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确认;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④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联系人:李鹏飞,咨询电话:0830-891680015883058488
3.资格初审。学校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引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5日到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5.组织考核
(1)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对应聘者个人予以公布。
6.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若某岗位形不成竞争,则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引才咨询电话:校引才办0830-891680015883058488
局人事科0830-3193150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0830-3191371
局机关党委0830-3102861
校纪检委0830-891672013696101155
学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柏杨坪路4号
附件: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eb780dc44f9493b8f227a21041a8ac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