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路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恩施州公路管理局是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州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建养管工作,为满足我局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加强交通公路队伍建设,促进交通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使用编制计划,州公路局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计划:1个专业技术人员。
2.岗位等级:专业技术13级
3.招聘范围:全社会。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公路管理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2020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和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ens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3日至7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434894362@qq.com,联系人:鲁蓝,联系电话8250223。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恩施州公路局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登记表》1份(附件2);个人简历1份;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学位证、身份证各1份;相关征信材料。以上资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三)资格复审及测试
1.资格复审和测试具体时间由州公路局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笔试、面试均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测试方式:当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在10:1及以下时,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当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时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取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如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为闭卷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考生测试成绩达到60分才能纳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测试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做重点考察。因考生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规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州公路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拟聘对象。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及聘用
州公路管理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送州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备案。并以州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聘(或辞职)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以真实姓名命名相关报名资料文件夹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判断其是否属于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重复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得到资格审查的回复,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3.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5.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察、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7.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和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50223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50632
附件:1 恩施州公路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4日
来源:http://rsj.enshi.gov.cn/2020/0714/10197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