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莲都区人社局网站 阅读:1287 次 日期:2020-07-17 15: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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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对待聘教师储备库进行更新补充,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的待聘教师107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相关说明:

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其中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招考,按相关规定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事业编制教师后,未被录用者且符合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报名时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按规定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待笔试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学科需聘用待聘教师的需求数及岗位,按照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时间先后及综合成绩排序,列为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均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择岗。

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薪酬按《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29号)和《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莲委办发〔2019〕97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并同时具备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所有岗位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2.应聘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是丽水市内莲都区外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是丽水市内莲都区外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4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要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它要求见《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根据教育部2020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要求签订《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5.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我区初中语文1、初中科学1和初中社会1岗位,可依据人才引进政策,户籍不限,单列指标,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用。需到农村学校支教3年。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学前教育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

初中学科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下午14:30—17:30;

小学学科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天宁小学(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877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5);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详见《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报名时需交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未被录取为事业编制教师,且自愿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者,在《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是否愿意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栏签署“同意”意见。不愿意纳入者,签署“不同意”意见。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交款方式以支付宝转账形式缴纳。

(二)准考证领取

1.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为2倍);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学科岗位不予开考;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单列指标,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2.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

领取地点为:报考中学、幼儿园岗位的,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领取;报考小学岗位的,到莲都区教育局205会议室领取。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1)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政知识、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为主)、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教材教法、通识理论、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专业知识。

(3)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

(2)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不足相应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按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素质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岗位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或政审)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音乐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声乐、钢琴、舞蹈(或其它乐器)、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体育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田径、球类、体操、队列队形、特长展示等,体育器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测试时长不超过20分钟/人。信息技术素质测试内容为Photoshop +Flash、程序设计和网络基础,测试时长另定。学前教育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音乐自备U盘)、自弹自唱和简笔画(内容由评委指定)。素质测试各项内容均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允许请外人合作。

(4)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才引进单列指标进入面试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或政审)

面试后,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素质测试×30%+面试成绩×30%),其它专业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或政审)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其中幼儿教师部分体检指标以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或政审)对象。入围事业编制教师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进行考察;入围待聘教师的,按规定进行政审。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体检、考察(或政审)有不合格的,在该学科岗位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或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或政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2020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2020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78-2123872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附件:

1.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书

6.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xlsx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x

信息来源: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202007/t20200715_4549377.s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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