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浈江区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057 次 日期:2020-07-14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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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常态化机制。经区委批准,2020年从我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浈江区辖行政村(社区)优秀在职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挂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岗十级),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职连续满3年以上,或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满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有关要求。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内(2015年7月以来)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三年内参加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存在违约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0—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址

浈江区人民政府机关综合楼311办公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7号),咨询电话:0751-8838991、8879880。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先向各镇(街)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由镇(街)党(工)委进行初审,再进行现场报名。(仅限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的在职证明(须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

(6)工作单位及镇(街)党(工)委推荐材料。

(7)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四)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报名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4)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及镇(街)党(工)委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镇(街)党(工)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区人社局二楼人才办(地址:韶关市文化街10号浈江区人社局二楼人才办)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8879880。

3.笔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

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应试人员防疫指南:

(1)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大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经登记核验身份信息后,佩戴好口罩(口罩自备)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2)在进入考点学校大门时,如应试人员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区域。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后期管理

办理聘任手续后,被聘用人员作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十级职员,下派到原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1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任职满1年后,可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因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个人原因中途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不再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888317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zj.gov.cn/zw/rszk/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政务-人事招考”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点击查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考生承诺书.doc

4.“粤康码”小程序图片.doc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韶关市浈江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描述 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 政治面貌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大专) 专业(本科) 专业(研究生) 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其他要求
1 浈江区属乡镇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 管理岗位 十级 办理聘任手续后,被聘用人员作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十级职员,下派到原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1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任职满1年后,可进入乡镇事业单位。 浈江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 中共党员 4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183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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