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56 次 日期:2020-07-09 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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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5名派遣制员工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派遣制员工,具体派遣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综合执法一线辅助岗位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法律相关专业者或具有摩托车驾照优先考虑;

(二)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2000年6月31日以前、1975年6月31日以后),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2000年6月31日以前、1980年6月31日以后);

(三)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6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纹身、驼背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五)热爱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8.拒绝服兵役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市管理一线辅助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和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占道经营、非法乱张贴、油烟乱排放以及机动车清洗站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的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宣传教育;

3.其他可由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缴存: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如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2.5比例,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275号),咨询电话:87881586。

(二)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持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刻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

(二)面试

面试以了解应聘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为主。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者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录用名额1:1比例人数进入体测环节,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最终考察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与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派遣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初次聘用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实施。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61/2020-07/08/content_4b38751f8e6e446f99a50d667552d0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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