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考试公告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1254 次 日期:2020-07-06 15: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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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考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即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二)地点

内蒙古党校综合楼,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参考人员须在7月13日至7月14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6号。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一科,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每一岗位用同一套笔试卷。闭卷作答、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考试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按照岗位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将于7月16日晚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

(一)时间

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地点

内蒙古党校综合楼305、306教室。

(三)需提供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有关证书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将根据笔试成绩进行一次递补,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

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7月19日(星期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以发放的《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地点

内蒙古党校综合楼303教室。

(三)相关要求

1.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部分占面试成绩的20%。试讲时间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由评委提出2个问题,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试讲内容。资格复审当天通知考生试讲题目,面试当天以PPT形式进行试讲。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如出现所有考生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特殊标记配饰。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呼和浩特地区外考生自觉履行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考试前14天,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不能提供14天“健康码”绿码及非绿码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在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四)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五)考试当天一切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学校,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谨防受骗造成损失。

(七)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执行。

本公告由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631891

监督电话:0471—4631776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2020年7月3日

来源:http://www.impta.com/xinwenkuaixue/20207315470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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