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始兴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始兴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344 次 日期:2020-06-13 16: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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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20〕17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始兴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始兴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始兴县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0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我县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及流程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6月22日-7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我局指定一间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①体检时间:2020年7月10日早上8:30。

②体检地点:始兴县疾控中心。

③注意事项:体检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空腹前往指定医院交费后即可进行,体检结果不需体检者个人领取。

3.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按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3)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已按规定统一参加体检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

(六)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体检表上照片一致,信息系统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始兴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1-3330313。

附件:

附件1:韶关市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韶关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始兴县教育局

2020年 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sx.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812768.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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