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巴中市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基地 阅读:4425 次 日期:2020-06-08 16: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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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zswzzb.gov.cn/、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不予录用或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 “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招考中因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未毕业,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共设145个职位,拟录用公务员180名。招考职位的要求详见《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巴中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巴中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以及本次公招所设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市本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各区县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8日(工作日)前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于7月20日至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所设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本次公招所设公务员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残疾证、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大楼11-20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故原则上不接受报考者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该网站公布。加分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市级部门(单位)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区县级部门(单位)、乡镇职位由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违规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按照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所学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告。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9月17日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适时予以公布,考生务必高度关注。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资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报考同职位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 学校) 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工作还需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保持通讯方式不变。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自行把握。

联系信息(成都长途区号:028,巴中长途区号:0827):

巴中市监督联系电话:巴中市纪委(市监察委):12388

巴中市政策咨询电话:526606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5263235;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82432;

巴中市社会保险管理局:5261007;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5286576;

巴中市林业局:5260913;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268998;

巴中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5207268;

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5229751;

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3369967;

南江县委组织部:8264705;

通江县委组织部:7200858;

平昌县委组织部:622993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101(成都),5261628(巴中)。

附件: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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