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经信局
关于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恩施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为恩施州经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州委编委同意使用编制计划批复(恩施州机编通〔2019〕6号、恩施州机编通〔2020〕4号),以及《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规定,拟面向全州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州范围内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二)选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矿业类(煤炭相关);
(4)须有5年以上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上述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经历应包含从事煤炭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底;
(5)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尚在影响期内的;
(4)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恩施市金龙大道人防指挥中心南楼2楼;州经信局212办公室;联系人:龚雪;咨询联系电话:0718-8222682)。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填写《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单位同意报考审批。所有报考选聘岗位的人员,均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州内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还须经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
5.资格审核: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聘用后,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聘用资格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按照公告要求,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3:1比例才能开考。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经调配主管部门对岗位专业人才紧缺性进行审核同意后,可以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若未达到3:1比例开考的,则考生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若免笔试则以面试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百分制)。设置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综合得分应不低于60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笔试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9:00-12:00。笔试地点:州经信局227会议室。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另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考生。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或面试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三)考察。依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以及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全面深入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生活作风及廉洁守纪情况,注重考察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等。
(四)体检。对入围考察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州经信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选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研究决定选聘人选。州经信局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聘人选。研究确定人选时,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公示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选聘对象。
附件:1.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来源:http://rsj.enshi.gov.cn/2020/0529/9996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