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芒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芒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阅读:1044 次 日期:2020-05-16 1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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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芒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云南省德宏州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芒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芒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芒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3.德宏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持有芒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芒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芒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在芒市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5.芒市辖区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 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管辖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芒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医院为在芒市辖区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七)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18日9:00至6月20日17:00(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3.认定机构及权限

认定机构:芒市教育体育局

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芒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和师资工作股(四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人(以班级为单位):6月22日至7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德宏职业学院申请人(以班级为单位):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社会申请人:7月13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户籍地申请认定: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辖区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预计领取时间:8月10日至8月23日(如遇调整另行公告)。

(四)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师资工作股:3028685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2.教师资格体检办法]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4日

来源:http://www.dhms.gov.cn/jyj/Web/_F0_0_28D01GSTDD46C9TVWIJEMN5EB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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