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阅读:3952 次 日期:2020-01-15 1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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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事业单位,各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国家药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印发的《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印发的《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云南考区公告》,决定开展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成绩合格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供给报名地相应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地市为“省属”的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供给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接收合格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2日(工作时间)。资格审查集中办理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2019年度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岗位年限证明原件(附件1)、云南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合格考生亲笔签名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免笔试科目的,还需提供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

三、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络员(经办人),要认真填写《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核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称证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条章,并签名确认。同时,装订好每名合格考生的一式一份纸质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含: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复印件;4.工作岗位年限证明原件;5.云南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7.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按需提供)。

四、请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定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联络员(经办人),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资格审查联络员回执表(附件5)报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牟明芳,0871-65528656,电子邮箱:1035849547@qq.com。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处理。

六、按规定适时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栏目(http://mpa.yn.gov.cn/,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

七、证书办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在2020年2月10日-21日24: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并选择本人证书是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书邮寄申请的,视为本人选择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证书邮寄申请详细流程请参照本网站“证书邮寄操作指南”操作)。

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九、在资格审查、公示期间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871-68571782(工作时间接听),举报电子邮箱:yunnanxfyz@163.com。

附件:

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岗位年限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

5.资格审查联络员回执表

6.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7.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8.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

9.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10.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牟明芳,0871-6552865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岗位年限证明.docx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xls

附件5-资格审查联络员回执表.xlsx

附件6-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docx

附件7-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8-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pdf

附件9-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0-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云南考区公告.pdf

文章来源:http://mpa.yn.gov.cn/newsite/NewsView.aspx?ID=615a1823-8bac-4d33-a325-fc29ae15f4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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